TG越来越喜欢玩这种小把戏了.这么重要的决定不放在公报里,反而要单独搞个东西,大概是希望这个文件能成为有分量的历史文件吧---这一点我完全相信,这个文件将成为中国革命历的一个转折点。
文件很长,不过最受关注的就几句话。
允许农民以转包、出租、互换、转让、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,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。
而且按照网友的评论,实际上只有“转让”这句话有意义,因为其它形式的流转早已成为现实,并没有遭到打击。
什么叫“转让”呢。就是说,普天之下莫非王土,所以没有土地私有,但是上面保证每块地的永远承包经营权----与土地私有并无差别。那么转让也就是土地买卖。
土地私有和土地买卖在全世界是普遍现象,并不足为奇,但是有前提,那就是农民阶级已经消失之后。而在中国,有几亿的农民阶级,这与千百年来的历史中国并无二致,如果实行土地私有和买卖,那么历史上非常常见的土地兼并就会出现,至于后果,稍熟悉中国历史的人应该都知道。
有人说,当前农民土地权益受地方ZF侵犯,私有化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。这是很傻很天真的思路,在当前的社会现实,想逼农民出让土地,恐怕并不是很困难的事,不管你是私有还是公有。难道国家有法条允许侵犯城市民众的房屋吗,怎么会有种种丑陋的拆迁问题?在有法不依的时代,讨论什么制度毫无意义。
决定全文请见http://news.xinhuanet.com/newscenter/2008-10/19/content_10218932.htm
